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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春华的一个梦想(1/3)

男孩子的性子总是粗糙的,大宣的男孩子从来缺少绅士风度,一路提溜着春华到了院子,李碹只将她带到自己卧室里,门一关,一边写功课一边训话,像一只大尾巴狼。
“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名叫春华,春华秋实的那个华。”春花什么的,怎么自我介绍怎么觉得羞耻。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女人了,我说东你不准往西,说南不准走北,听见了没”
春华心里一阵好笑,心里不由的吐槽,毛还没长齐呢,倒是有几分花花大少的样子,只是装的不像,只是好笑,“小的是你的丫鬟,自然会尽忠守则。”
说完,她顺手接过笔架上的墨,一捋右手袖子静静的研起墨来。
梨形的砚台水因春华滴的刚好,饱满的像一块半圆的墨色果冻,散发着调和过的松树香气,一看就是常服侍笔墨的人,这在服侍的人中很罕见。
“你识字”
“上过蒙学,些许认得几个字,”这几乎算得上是后世常用的一个梗了,春华不由的没藏住笑。
眼见春华并不像其他丫鬟对他嘘寒问暖,殷切体贴,李碹抬头下死眼看了她两眼,随后正色说,“你这样很好,要一直这样好下去,也不怕同你讲明,我是有心上人的,我这一生认定了她,男人嘛,要爱其所爱,才是我李宣皇室的节气。”
春华心里的小人就像美人鱼里两个大笑的警察笑弯了腰,脸上却不动声色,随着他的情绪一脸认真的点了点头,“小王爷说的是,我心里也是有人的,在忘记这段感情之前,我也不会开始一段新的情感,成为您的丫鬟是我的荣幸,我也觉得人之所以为人,不是什么机器、物件,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情感。”
或许正因为春华生于底层,长于草根,活着已属不易,平凡的生活中最动人的宝珠正是心底那极渺小极伟大的爱,不管外边风水雨打,只要没有孩子,她大可按自己的想法做一个自己想成为的同样爱其所爱的人。
空对着山中高士金银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只要没有孩子那样的责任,尽心做好自己的本分,不要伤害他人,人人都应该有爱和被爱的权利,这是从连人心情绪都层层算计成学科的后世而来,对于春华来说最通透的领悟。
这大概就是李白、杜甫之所以千年之后依然感染着众人的原因。
腹有诗书气自华。
同慕容铧相处的将将一年,春华忽然发现自己所得的最大的收获不是那一匣子金圆券,而是那满屋子锦绣缠绕后对世俗富贵的举重若轻。
有也好,无亦可,本分做自己的事情。
做不了参天大树,就做路边最不起眼的那一株小草,但这一株草也有自己的世界,这个世界光明澄澈,爱其所爱、所行当执,为自己的坚持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没有惧怕、没有利弊
一念起,万年生,一念生,万年止。
不过转瞬之间的片刻,春华如草抽芽,核出壳,她一笑,觉得被慕容铧屡次拒绝抛弃的甚至算计的事儿也无关紧要了起来。
人生有这样的经历,也是一件奇事,接下来,就是做哪一个更好的自己。
她自进长兴侯府时就绷着的肩膀放松了下来,终日僵着的肩胛放在了一个更柔和的弧度,让人一看就觉得自在。
看着那张九成熟的脸,比自己更狭长的眼泛着桃花,春水一样明亮,那一种天然而然的妩媚风流,比冯茜茜更含蓄,李碹不觉呆了片刻,好在他也是见天的看自己这张脸,更兼自小养气功夫过人,很快的回过神来,“格物致知,你能有这样的心,正是成人了。”
原来李碹自小生的金尊玉贵的,周围所接触的人,即便是圣人、宋王,也对他真心喜爱,养成了他那一种随心所欲的脾气来,加上他聪敏好学,面上看着是最亲切怜贫惜弱的,但骨子里自有一份天潢贵胄的高傲在。
凡入他眼的,引为知己真诚相待,不入他眼的,便是尊贵如安逸公主,他也是冷嘲热讽毫不客气的。
“高威”他朝外边招呼了一声。
“主子寻我”只见一个十七八岁身高一米八左右的大高个子英俊少年,篮球王子一样的太监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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