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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吃了(太可怕了,修士果然凶险!...)(1/3)


  -读-未-修-改-内-容-请-到:醋##溜##文##学  这主意太好了!
  小白骨佩服自己,果然要多看书,瞧他不过将神书看了区区十八遍,脑袋就变得如此灵活,若再读上十八遍,他岂不是能像个人一样聪明了?
  没脑子怎么了,没脑子一样办大事。  小白骨摩拳擦掌,着手干活。
  这皮生得真不错,若非他早知道秦九轻刀枪不入永不受伤,他都要怀疑这就是书里写的那位双修最佳人选了。瞧这剑眉星眸高鼻梁,瞧这肤色冷白赛霜雪,瞧这八块腹肌人鱼线,瞧这笔直有力大长腿……嗯,马上都是他的了!
  从哪儿开始扒呢?
  头顶?头发碍事。
  脖颈?留下伤疤就不好看了。
  胸口?小腹?还是那……  不可不可,那是双修要地,真人说了,头可断那儿不能坏,没了这东西,他如何行双修大道!
  哦对了,人是有个洞的,洞在哪儿来着?
  小白骨赶紧翻书,翻完后:真人没细写!
  这么关键的地方,真人竟然一笔带过了。
  小白骨:怅然若失。  不能放弃!
  有志骨事竟成,好大个人摆在他面前,他还能找不到?他不信。
  小白骨打起精神,决定先把这男人的衣服扒了,没了这碍事的东西,他定能找得到那个关键地方。说干就干,小白骨指骨锋利,轻轻一划就把男人身上本就残破不堪的衣服给撕成碎条。玄色布料凌乱挂着,更衬得这副躯体性感至极。
  饶是小白骨没有审美,这会儿也觉得挪不开头骨。
  一个半死不活的人都长得这般好看,那剑宗首席秦九轻得多好看?
  参须真人诚不欺骨,小骷髅干劲满满——先谈恋爱后双修,修出金丹吃天下。
  骨生如此,圆满快乐!  衣服都脱光光了,小白骨依旧没看到书本说的幽深之处……莫非不在正面在反面?对的,人有两面,背肌也是参须真人夸过无数次的重点部位,他刚好可以检验下这人的背部如何,可别是个金玉其胸腹败絮其后背的双面人!  别看小白骨把人衣服脱了看个精光,实际上他根本没碰到过眼前人。
  他到底是有点紧张的,他硬邦邦一真骨头,万一给人刺破了怎么办?他都流这么多血了——虽然不知道伤口在哪儿——他再给他捅坏了怎么办?
  这皮肉瞧着软软滑滑的,经得住他戳吗?  小白骨十分谨慎,伸出白净如深海蚌珠的手骨,小心翼翼地碰向这线条紧致的腰身,嘴上念念有词:“别怕,我会轻一点的,保证不弄痛你。”书里就是这么哄人的,他背得滚瓜烂熟。
  “我就看看,不伤你。”
  “我就蹭蹭,不进去。”
  “我……啊!”  小白骨猛地缩回手,眼中碎蓝色小火苗委屈得直打颤颤。
  指骨没了!
  他左手食指的一截漂亮指骨没了!  神书的内容跳进他脑海——
  “小小精怪切莫大意,修士个顶个厉害,他们想收拾一个初化形的你是轻而易举的事。”
  “不想粉身碎骨就慎重慎重再慎重!”
  小白骨大惊失色,他捂着断掉的手指骨连退三尺。
  修士!
  眼前的男人是个修士!
  修士果然厉害,半死不活都能吃掉他硬邦邦的手指骨。
  亏他还怕自己会刺破他皮肉……结果差点被他粉身碎骨!  小白骨吓得要命,赶紧抓来一只厉鬼压压惊。他骨头断了倒是不疼,只要多吃点厉鬼就能长出来,而且厉鬼越胖长得越快,绛霜谷里最不缺的就是凶煞厉鬼。
  指骨长出来了,他却压不住心惊骨跳。
  太可怕了,修士果然凶险!
  参须真人的书他得多背几遍才行,否则粉身碎骨就是他。  小白骨不敢再碰眼前人了,可让他离开又很不甘心。
  这么一副好皮囊,不属于他……
  不能扒皮的话,他到底要怎么变成人?不能变成人他怎么去修真界?去不了修真界他怎么找秦九轻谈恋爱?不谈恋爱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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