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笔下文学

笔下文学 > 都市言情 > 二手情书 > 二手情书36(“我打算参与建议规则制定...)

底色 字色 字号

二手情书36(“我打算参与建议规则制定...)(1/3)


  那说是“情书”其实并不准确, 应当更像是一本“日记”。  里面内容只有沈问秋,没有其他。  陆庸以前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实验记录手册他写了不少, 他无法分析动机缘由,像是灵感而发, 在遇见沈问秋那一刻起, 那天晚上, 他莫名地在笔记本上记录下了来:  200x年,8月1日, 晴。  在去报道的路上, 我家的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车上的男孩子长得好漂亮,他问我是不是中暑了, 给了我一瓶冰可乐。后来到了学校, 我发现我们是同班同学, 还住一个寝室的上下铺。  他看上去娇生惯养,我想, 我得多照顾他。  便是自这一天开始。  凡是在沈问秋身上有他在意的事, 他都会忍不住去偷偷记录下来。  比他做任何实验研究都要更上心,搞研究是出于兴趣的驱使,但关于沈问秋的不是, 就如一种本能,是出于喜欢的驱使。喜欢和兴趣不同, 兴趣需要成果来满足,喜欢只是喜欢,多看他几眼, 多了解他一点,就够让陆庸觉得愉悦。  喜欢是他一个人的事, 他渴望能得到回应,但即便没有,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什么都记。  本来他就是个没有文笔的理工科男。  笔记本上写的东西都是无聊的东西:比如沈问秋新买了一双鞋子,又是某某牌子的,新款,看来沈问秋喜欢这个牌子;又比如,今天在食堂沈问秋吃了红烧茄子他很喜欢,改天去问问后厨叔叔有什么诀窍。  有时候也有一些比较出格的记载,像是沈问秋夏天打篮球打多了,有点晒黑了,在寝室换下衣服有明显的晒痕。  陆庸写下:他衣服下面没晒到的皮肤好白,看得我直心跳,我连看都不好意思看。但是晚上小咩洗澡,还让我去给他搓背,他的皮肤好细嫩,我稍微用力点就搓红了,轻了他又嫌弃洗得不够干净。  最后总结:我为什么会对同为男生的好朋友脸红,我是变-态吗?  各种琐碎的小事,陆庸巨细无靡地记录了整整两年半。  第一本笔记本写完以后,正好得了一张沈问秋的照片,陆庸喜欢的不得了,不管怎么放都感觉不够珍重。  记下第一行字的时候也很随意,没有用漂亮的本子,后来再看就怎么看怎么觉得配不上沈问秋。  于是陆庸找出一本讲装帧技法的书,读了三天,决定自己制作一本空白笔记本。他把本来简陋地外封拆了,只取内页,另拿了一沓同尺寸的白纸,计算好高中的天数,将纸张整理在一起,花了数月时间,亲手装订成了一本全新的独一无二的笔记本。  用了锁线打结缝法、多帖硬皮装帧。  然后还做了布书衣,小心地包在外面。  现在回想起来,做得挺粗糙的,主要是因为周末还有实验要忙,还得避开沈问秋,所以做得很慢。  加了塑封的照片被他牢固地贴在了照片的最后一页。  起初还敢把笔记本带去学校,后来不敢了。  他知道沈问秋是个尊重他人隐私的好男孩,可光是从他放笔记本的柜子边路过,他都觉得心惊胆战。  在y镇打工的那个寒假,陆庸并没有把笔记本带去记录。  回家以后,他才花了一天时间一口气写下十几页近万字的回忆。  返校后,两个人感情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即便笨拙如陆庸,也能隐约感觉到沈问秋比以前更黏自己了,他是过了受宠若惊、不胜惶恐的阶段,可还是会觉得害羞。让他觉得脸红和心跳的时候越来越多。  盛栩时不时要酸几次他们关系太好,说沈问秋只要新人不要旧人。  沈问秋每次都会帮他辩解,说:“你懂什么?陆庸是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盛栩不屑一顾,毒舌地说:“什么理想抱负?开垃圾站的理想?难道他还能靠这个当上亿万富豪不成?啧,垃圾堆里的亿万富豪,真厉害,真厉害。”  沈问秋没好气地说:“你这破嘴……我不和你说了,真是小孩子,懒得和你吵。”  沈问秋倒不是第一次护着他。  但和先前不同,以前是出于朋友情谊,违和他的尊严,现在是切切实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表妹团宠日常 龙傲天的反派小师妹 夫君他天下第一甜 聆听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 耽美文里的清冷校花 港色雨夜 能无限回档了当然要做救世主 好朋友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