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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零章红河平原你们未来的家(二更)(2/3)

土,也没有石子:“这怎么可能?”

        “辽东人都好人!”

        以前的时候,他们也卖米,只是非常可惜,无论如何小心,米里总会有泥土。只不过,现在的辽东,已经完全使用脱立机,也就是稻米,不用沾地,自然没有泥土。

        “迂,迂……”

        老王就听着外面传来马蹄声。

        他急忙伸头一看,只见是隔壁的邻居,隔壁的邻居是一名三十来岁的男子,白白胖胖,他正驾着一辆马车,马车上有他的妻子。

        老王第一眼就看到了男子身上的全家军军装,出于对军人的畏惧,老王下意识的跪下磕头:“军爷……”

        “哎,这哪有什么军爷!”

        那名男子道:“我叫黄岗,叫我老黄就行了,我在全家军服役,平时很少回家!”

        黄岗是辽东本地人,也属于辽东一千名幸存者之一,他是在崇祯三年参加的全家军,参加过广宁之战,隶属第四师,这次本来以为只是打一仗就走。

        结果,在琼州府他遇到了自己命中的贵人,琼州府提学官薛方山,也跟着黄宗昌炒粮食,结果输得破产了,对于这样的流官,全旭倒还真没有怎么难为他们。

        然而问题是,薛方山本来就是两袖清风,受了黄宗昌等人的蛊惑,拿到六百两银子粮食,本来想赚一把,结果,他们从六钱银子购买的粮食,现在只值三钱银子每石,也就是说,薛方山亏了三百多两银子。

        如果是其他人,三百多两银子还好,可是薛方山压根就是一个穷鬼,被媳妇埋怨,无奈之下,想不开跳进了芙蓉河,正巧当时黄岗作为少尉司总带队巡视,见这个老爷子想不开,就跳下河里把薛方山救了下来,结果薛方山的闺女一来二去,对黄岗有了好感。

        黄岗本来就是孤儿,成家也没有什么阻拦,就这样,黄岗决定在琼州府落户,作为全家军的军官,就被分配到了芙蓉镇。

        黄岗转身对着黄薛氏道:“远亲不如近邻,我去跟他们打个招呼,将来也有个照应!”

        黄岗回到家中,感觉空着手来到邻居家不是样子,就提了两斤腊肉,四听罐头。

        老王看着黄岗既没有架子,而且这么热情,就让儿子去镇上打点酒,随便把保长和镇长请过来,一起吃酒。

        黄岗非常爽快,凭借着他的身份,无论是镇守,还是保长,对他非常客气,也非常尊敬,毕竟,全家军的军纪好,也不会仗势欺人。

        当然,同样,也不会被任何人欺负。

        黄岗等人边吃边聊。

        镇守也是一个话唠:“我是辽东人,我们原来有一大家子,天启二年时候,老奴杀无粮人,我们家没了粮食,一大家子十七口人,只活下来我一个,我现在就想,跟着侯爷,杀光那些建奴,可惜啊,这条腿,老黄,你要是回到辽东,记得多给我杀几个建奴!”

        “放心吧,等琼州府的事情了,侯爷肯定回辽东,不用你说,我一家子的仇……”

        在琼州府全旭采取的是混居的方式,不设特殊群体,也没有特殊群体。

        就像后世的漂亮国,虽然把不准歧视黑人写进了法律,但是这一条法律本身就是歧视。

        也不是所有的黎人和苗人愿意接受全家军的统治,仍旧有十五六万人,也就是将近三分之一的黎人和苗人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身份,接受全家军的统治。

        别看全旭说得好听,让黎人和苗人的孩子跟着汉人的孩子一样,进学校读书,可是他们读的却是汉语,说的也是汉人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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