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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仙家法宝(1/2)


  江舟叹了口气。  古卷显露的画面,述说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  却也将人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虹蜺遇上王金发时,他还是个骨瘦如材,终日于街头厮混的无赖穷汉。  虹蜺本来诞生于山巅云海之上,不沾染红尘,天生洁净,不类一般妖魔。  遇上这王金发,被他三言两语就蒙骗,学会了各种肮脏之事。  王金发发现它会挪移之术,利用它在博戏馆赢了许多银钱。  便将之视为至宝,养在家中。  他把虹蜺当成了一般的妖魔,听闻妖魔都喜血食,就用血肉来喂养。  王金发有了虹蜺,将博戏馆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在外面花天酒地散光了钱财,便到这博戏馆捞上一把。  三番五次,没完没了,博戏馆老板终于怒了,但抓不住他耍弄手段的证据,便干脆将之拒之门外。  王金发恼羞成怒,这些日子又潇洒惯了,老板断了他的财路,他哪里肯依?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寻了个机会,利用虹蜺将博戏馆的老板杀了,自己占了这家博戏馆。  此后,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术,博客们再也休想从这里赢到钱财,只要进入馆中,那都是给他送钱。  他越来越富有,却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了。  王金发发现,来博戏馆的多有富户,干脆就暗中将来馆中的博客一一记下,专挑家中资财颇丰之人,让虹蜺登门“造访”。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银财物,后来虹蜺食量越来越大,觉得买肉不仅麻烦,还所费颇多,干脆就连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爱吃人的吗?  偷回来的人,被他杀害,炼出油脂,制成蜡烛,骨肉喂了虹蜺。  因为王金发发现,虹蜺十分喜爱光亮,还能藏身在光之中,无形无迹。  这更让他肆无忌惮,认为就算有人怀疑他,也找不出证据来。  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并不复杂,却让江舟心中发寒。  他现在有点分不清,到底是因妖魔惑人,是王金发和虹蜺相近,时日久了,被血煞邪怨侵袭,渐渐变得扭曲。  还是人性本恶,是王金发的贪婪在一点一点地释放?  在刚到肃靖司时,江舟曾经问过石锋,魉鬼要杀人,轻而易举,为何要让所有人都喝下它的“粥”?  石锋只回了他一句:妖魔害人,需要理由吗?  是啊,妖魔害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无论它们的手段多么诡异不可思议,多么残酷令人无法直视,都没有任何理由。  若硬要找出一个理由,就只有“妖魔”二字。  虹蜺并非一般妖魔,他的双眼分辨不出,连斩妖刀都没有任何反应。  可毕竟也是妖魔吧?  生而为人,江舟还是不愿意把人性想得太不堪。  哪怕他心里明白。  他这一叹,或许就更多是为了虹蜺而叹。  收起斩妖刀,江舟回到肃靖司,找到负责登记的巡妖卫,销了任务,领到了一颗解煞丹。  “丁字五一?”  那巡妖卫登记时还多看了他两眼,透出几分意外和怀疑。  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江舟第一次执刀,竟然这么快就完成了任务。  他原本以为,这丁字五一虽不至于会死在外面,因为这任务是他得了石锋交代,稍微关照下这小子,才挑了个可能根本不会遇上妖魔的任务给他,也因此才对这个编号有印象。  但大概率是无功而返,没想到他竟然完成了,还这么快。  江舟直接当他面把解煞丹吃下。  虽然他有龙刍在身,基本用不着这东西,但也没必要表现出来。  回到自己的房间,等到了夜深人静,江舟才将鬼神图录的奖励拿出来。  尽管江舟知道这世界有无数妖魔,但连彩虹也能成妖,仍然是令他感觉不可思议。  生而不染红尘,难怪察觉不到血煞邪怨。  但更不可思议的是斩杀这玩意儿的奖励。  【诛斩虹蜺一,赏太乙五烟罗】  一团五色烟霞一般的东西,在他掌心上像云烟一样轻轻涌动。  【太乙五烟罗:太乙主一炁,天罗分五色。——采五色云霞,炼入五行之精而成之仙家法宝。放诸于外,则化五色烟罗,万法不破;收诸于内,则隐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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