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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我最骄傲的儿子(2/2)

人买了书当纸用,结果书籍这种成本极为低廉的东西却反而成为了象征着身份的奢侈品。
只有总公司直属的团体或个人,才能买到定额的白纸。用于记录一些不方便放到网络上的东西。
就如同打字久了的人,可能写自己的名字都要想上一想。这个时代也是一样……
“对于没有门路、拿不到纸的普通人来说,他们基本上是不会写字的、也没写过字。因为书法这种技能需要大量的练习,而钢笔又必须时刻使用、否则笔尖的墨水很容易干涸。对于只有偶尔使用纸张的需求者来说,他们更喜欢使用中性笔。尾部的锂基酯可以保证墨水不容易蒸发干涸、也能时刻跟进将墨水向下压,保证书写完全字迹流畅。
“因此他们根本不会知道,钢笔和中性笔的差别、甚至可能不认识钢笔是什么东西。因此也就意识不到,‘钢笔还能写出来字’这件事意味着什么。”
罗素带着林檎上了车。
塔尔塔罗斯派遣的司机驾驶着浮空车,而罗素则歪着头缩在后座的角落中、闭着眼慵懒的解释着:“明明那桌面上、抽屉里,都找不到一张纸。可尘隙的钢笔还留在这里。”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如果尘隙真的还活着,带走那些研究记录的人也肯定不会是尘隙。”
罗素轻声说道:“他带走了这些纸,却没有带走这支钢笔。而这支钢笔吸了半管墨水,而且还能写出来字……说明它几乎每天都在用,而且不久之前都还在使用。”
“……说不定是忘了呢?毕竟尘隙先生也不会缺这一支钢笔吧。不方便拿的话,到时候重新买一支就好了。”
“不,那不可能。”
罗素斩钉截铁的说道。
他说着,从兜里掏出这支钢笔,将笔帽打开。
他将钢笔递到的林檎面前,那锋利如利刃的尖让林檎缩了缩脑袋。
她定睛望去,看到了那刻在笔帽盖着的金色笔身上、宛如游龙般的文字。
【让这个世界知晓你的存在吧,我最骄傲的儿子】
“虽然不知道是他父亲还是母亲给他留下的东西,但无论是哪一方……它都已经是他们的遗物了。”
罗素斩钉截铁的说道:“无论如何,尘隙都不可能忘记把它拿走。对于尘隙来说,它的价值比那些文件更高。
“于是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那些拿走尘隙文件的,就是第二个来的那位‘专业杀手’。也就是原本请来杀死尘隙的那个人。他在给尘隙补了两枪之后,就拿走了房间中所有的纸质文件。
“所以,我想……尘隙大概不是因为我们的原因才遇刺的。他恰好死在今天早上,可能只是一个巧合。
“会让他遇刺的原因……或许是他的研究本身。”
不出意外的话,尘隙这位并不被看好的“赠品科学家”,或许是真研究出了什么东西。
------题外话------
感冒还在加深,似乎是每年换季稳定触发的季节性鼻炎又犯了……
今天眼睛好痒好痒好痒,而且还头疼,现在才刚写完第一章,就只有一更惹……
当然,一章是不算全勤的,因此得吃我一张请假条(悲)
按理来说应该明天发性价比最高,但我想了想还是不要月初请假了,还是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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