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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问与告(1/3)

看到熟悉的纸鹤提着大红塑料袋出现在视野中,李耀国等人都暗松口气。
赵馨则是惊讶不已,对方的手段果然神秘莫测!
纸鹤化作纸张,
赵馨抢先一步接过,李耀国等人不敢有意见,只好按捺住心情,提醒说:“快看看都有什么!”
先看那张纸。
“秽迹金刚护法道……这是,藏密体系?”赵馨诧异。
钟云瞪大眼睛:“上次那事,果然是他出手了!”
这功法名字太耳熟,要说跟之前那事没有联系,打死他都不信。
“额,是橙县狗龙塘那次?”
赵馨疑惑。
她事后看过相关信息记录,对这事也是有印象的,秽迹金刚这个名词,一下就记住了。
“是的!”
谢非凡记忆尤深。
上次要不是这位神秘存在,他跟赵义都得凉在那里,饶是如此,赵义也因为诡体消失,彻底退居二线。
没想到对方居然将上次得到的东西,转手送给他们,这令在场众人纷纷眼睛一亮。
就是不知道,跟之前那个全民健身法比起来如何?
可惜在场众人都没有懂藏密体系的。
“还有袋子里的。”
李耀国再次提醒。
赵馨点点头,先将功法收起,然后将袋子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
“十五件法器,五张护身符,两张雷符。”
众人面面相觑,暗暗咋舌。
好大的手笔!
别的不说,光十五件法器就够他们交差了,还有五张人人抢破脑袋都想要,关键时刻能保命的护身符。
再就是两张威力巨大的雷符,他们可是知道这雷符有多恐怖的,抵得上A级强者拼死一击。
一给就是两张,这也太大气了!!
什么大善人行为!
赵馨略一沉吟,拿出其中一张护身符,和一件镜子状法器交给三人:“这是椹川局的。”
其他全被她收起来。
草!
钟云等人虽然有点憋屈,但也没敢说什么,毕竟椹川局确实什么都没出,就派了三个人过来协助。
一张护身符,一件法器……
行吧!
局长就算发脾气,也怪不到他们头上。
看着直升机升空飞远,三人才大松口气。
这头母暴龙可比杨钢难相处多了,还好没惹她生气。
……
视角回到陈景乐这边。
他刚美滋滋地把东西整理好放进收藏柜,忽然察觉到什么,眉头一皱。
伸手凌空一抓,一张沾着火焰的黄纸出现在他手上。
诡异的是,按理说正常纸张被火焰一烧,都是化为灰烬,然而手上这张却是火焰燃烧完,才露出完整面目。
黄纸上写着一行行字,末端还有个血手指印。
陈景乐目光一扫,愣住:
“这是……阴状?!”
……
告阴状,又叫“放告”、“烧王告”。
一般是百姓在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诉时,才会采用的一种极端办法,希望求助于阴司冥府神明,比如城隍爷、东岳大帝、地藏王菩萨等。
为什么说是极端?
因为阳间有阳间的法律,冥府有冥府的规矩。
当告阴状者觉得,其中一方不公正,而要求伸冤,引起神明注视时,就意味着事情大条了。
神明出手,看破虚妄,明察秋毫,自会秉公执法,不但会严惩罪犯,对徇私枉法者,亦会有所惩处。
若是神明勘察后,发现告阴状者是诬告,同样要受惩罚的,且不止阳间打板子这么简单。
大概率是削去部分福禄寿。
所以说这是一种极端办法。
传统的告阴状有两种:第一种是公开放告,第二种是私下放告。
公开放告就是告状人身穿丧服,披头散发,手持神香黄纸,到城隍庙前喊冤。或者在神明游境出行时,直接拦神轿。
私下放告就是请懂行的人,比如道士法师,或者端公神婆,写一纸牒文或者诉状,开坛做法后烧掉,请神明为其做主。
二者相较,显然私下放告要更加流行。
某种意义上,都是体现了阳间百姓对冥府司法体系的信任。
一般来说,都是活人告阴状,告的对象可能是活人,也可能是死人。
当然,也有死人告阴状的,只是相对来说偏少。
《何典》一书中,就有提到鬼怪跑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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