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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终战日(1/3)

郑征西倒是希望母亲同沃克勋爵结婚后就随他去天津卫上任。立之和她的想法却不同。
沃克勋爵在伦敦市里的住宅离南肯辛顿很近,穿过海德公园就到了,郊区的庄园位于南安普顿的海边,比郑家在萨里镇上的庄园离市区要远多了。
既然答应了嫁给费利普,结婚后立之应该和她的丈夫一起生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同住,似乎也是应该的啊。
明年5月10日,征西才满18岁。离明年5月还有整整半年。半年的时间足够她说服费尔让她留在伦敦照顾女儿,但结婚和搬家都要赶圣诞节前落实。
郑征西也才得知,他们不但把两处的婚房都装修一新,而且把她的卧室也一并布置好了。
郑征西从没想过跟他们一起住——周末也不行,她要住在自己家里。
“阿妈,我不想搬家,我不要住在沃克勋爵的家里。”
“费尔和你阿妈结了婚,夫妻本为一体,他的家就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
“阿妈,西方人您又不是不知道,我只不过是他的一个继女,您和沃克勋爵的家怎么可能是我的家?”谈到实际的问题,郑征西不肯让步。
“你这孩子,既然同意阿妈再嫁,也接受费尔,为什么不肯同我们一起住呢?”立之知道女儿倔强的拗劲儿犯了,在这个问题上和她杠,口气一软,“你阿爸在伦敦期间,你可以和他住这里或是萨里镇那边,等他过完春节回国,你得跟我和费尔住在一起。”
“我要一直住在这里。”既然提到这茬,郑征西就趁机摆明她的立场,“阿妈,多谢您和沃克勋爵替我考虑的这么周道,不过我有爹,不需要再认一个爹。”
“小五!”立之的脸色微微一变,显然没料到女儿这么说,“你刚才还说你喜欢他。”
自从征西出生,立之就叫她小五,在大儿子江森和二儿子韦连后面,她还有过两个儿子,可爱的不得了,生下来活蹦乱跳的,却都在出生不久先后夭折,征西是她的第5个孩子,也是唯一的闺女。连续失去两个稚子,立之几年都没从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走出来……所以才特别依恋这个最小的女儿。
“阿妈!”郑征西不明白为什么她外表温婉内心坚韧的母亲,近来总是患得患失的,她双手捧着立之的手,温声说道,“我说我喜欢他是因为他钟情于您,这跟我要不要同您和沃克勋爵住在一起是两码事!再说,跟他过日子的人是您。我喜不喜欢他并不重要。”如果真的不喜欢这人,早就棒打鸳鸯把他们戳散了,留着过年么。
立之机智的答道“小五,你知道阿妈绝不会嫁一个你不喜欢的男人。”她话里有话,不希望女儿在不久的将来找一个她看着不顺眼的女婿。
母女两个最好谁也别给对方添堵。
郑征西不着她母亲的道儿,“阿妈,我还小!”
“阿妈嫁给你阿爸那年也18岁。”
“那您希望我找个什么样的?”郑征西本来想说,她不会找一个洋人,又怕母亲多心。
“长的不要太排场,对你好就成,凡事要以你为重。”
“阿妈,您年轻的时候难道不是图我阿爸长的排场才嫁给他的?那个同您小时候在广州府一起长大、后来又去了美国的男闺蜜叫啥来着,还是知觉她妈的同学——想起来了,沈静山!我瞧着他人很好,看您的眼神像初恋,两年多前人家特地从上海追到伦敦,够诚心吧,而且沈叔家世清白,又从未结过婚,您咋不答应跟他好?还不是因为他长的比我阿爸差一点、个头又比他矮一点,您怕他往我阿爸面前一站,被比下去了没面子是不是?”
“你真以为阿妈到这个年纪还没活明白,找个人过日子还看脸?沈君为什么快50岁还没结婚?古人先贤还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说,他倒好,直接把‘家’从他字典里给抹去了,婚姻根本就拴不住他,人家报负远大,胸怀天下,这种人真的结了婚,根本就是祸害人……”立之顿了顿,略微犹豫,咬牙接着说,“我从这种婚姻里走出来,干嘛还要再一脚踏进去受那个憋气?我还想安安稳稳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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